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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年龄限制吗?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以工伤赔偿吗?

2021年5月15日  库尔勒知名律师律师   http://www.lcchlp.com/

  毛新勇,库尔勒交通车祸理赔律师,现执业于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年龄限制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年龄限制吗

误工费没有年龄限制。

误工费是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只要他还通过劳动在获得收入,就要赔偿误工费。没有年龄限制的。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在发生了交通事故也是会给公民的人身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同时也是会影响当事人的工作,为了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可以向事故方索要误工费的赔偿,那么误工费用一般会根据双方协商来解决的,如果双方出现争议也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的。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以工伤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以工伤赔偿吗

交通事故赔偿后还可以工伤赔偿,两者是完全不同的赔偿的途径,可以兼得。工伤赔偿前提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当事人提出申请书,然后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件以及其他的材料提交给工伤认定的机构,由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结果意见书,再次要求赔偿。在第三者造成了伤害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者进行人身伤害上的补偿,同时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还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劳动保险,也就是工伤赔偿。

交通事故之后的赔偿是对于受害者的一种补偿,也是对于受害者家属的一种慰藉,通常来讲,在交通事故当中负主要的一方要对于受害者进行人身损害的赔偿。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损害赔偿是在交通事故当中发现了人身损害之后,由负主要的一方对于被害者的一种金钱上的补偿,这是适用于《侵权法》的。

而工伤赔偿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他们的主体是不一样的,请求赔偿的理由和适用平常的条件也是完全不一样的。

两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也是不同的划分,所以在适用上是没有先后顺序可以同时取得的。如果出现了交通事故之后可以按照一下的步骤,同时向侵权一方请求人身伤害赔偿和向单位一方请求工伤保险赔偿。

二、侵权法规定。

根据我国《侵权法》的规定,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人身受到了损害,可以向侵权一方请求交通事故当中的人身损害赔偿,具体赔偿数额要看大小以及对于人生的伤害程度,由有关部门来具体确定。双方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强制执行。

这种赔偿是专门针对于人身受到的损害赔偿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是对于人的身体的金钱补偿以及对于精神的金钱补偿。发生的事由是交通事故当中的认定。

在已经得到了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在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的赔偿,所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这种关系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由于在车祸当中受伤了,没有办法进行劳动,在没有劳动的情况下,自己就可能没有经济来源,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保险来进行赔偿。

在有劳动保险的情况下,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范围之内,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不管是人身伤害赔偿还是工伤赔偿都是对于被害者金钱上的补偿,这种金钱上的补偿是对于他肉体伤害的一种慰藉而已。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人的健康也是无价的,当然不能简简单单地用金钱来衡量,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情况下,我们就要尽最大的努力把伤害降到最低,给予最大的安慰及补偿。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不管是人生方面的赔偿还是财产方面的赔偿,都是需要进行的,比如说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一些财产和人身的损伤,在有一些劳动者他们可能同时也是符合工伤的认定的条件,所以要求两种类型的赔偿,这在法律当中以及理论当中是完全可以行得通的。


文章来源: 库尔勒知名律师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0996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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