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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作假处罚 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金如何计算

2021年5月15日  库尔勒知名律师律师   http://www.lcchlp.com/

 毛新勇,库尔勒交通车祸理赔律师,现执业于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作假处罚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数量持续增长,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不断升高。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就牵涉到定责的问题,人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那么,如果有人在其中作假应该怎么处理呢下面,为您介绍一下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作假处罚。

  一、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作假处罚

  何事都有可能发生,认为不公的,可以提起复核,交警有违纪行为的,可以向纪委反映情况。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故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就涉嫌执法犯法严重渎职了,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纪检部门投诉予以处罚。投诉时前先整理好相关证据,证实其确实造假违纪违规。

  二、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作假的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三、对交警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怎么办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1、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2、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3、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4、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重新认定的复核结论后,原办案单位应当在十日内依照本规定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6、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就是整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作假处罚的相关内容。交通事故死亡认定作假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果是医院方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的,经查明后,该证明不予采纳,并对相关的人员由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

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金如何计算

  核心内容:交通事故丧葬费赔偿金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丧葬费的计算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乘以六个月所得总额计算。编辑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仅供参考。

  丧葬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丧葬费的发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直接后果,应当给予赔偿。

  一、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根据上述规定,丧葬费的计算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一般为被告所在地,在无须经过诉讼程序时,即视为事故人所在地。

  其计算公式为:

  丧葬费赔偿额 = 事故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例如: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元/月,这样,可获得丧葬费赔偿额为500元/月×6个月=3000元。

  在确定丧葬费的标准时,要讲求实际和客观,不能讲排场,更不能搞封建迷信而影响社会风气,否则,不合理的一切开支,不能列人丧葬费予以赔偿。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丧葬费的规定

  1.《工伤保险条例》

  第37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文章来源: 库尔勒知名律师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90996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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