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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雇用者与驾驶人之间存在雇用关系?
2018年5月10日
库尔勒知名律师律师
http://www.lcchlp.com/
如何认定雇用关系的存在,应以雇用者与驾驶人之间客观上有实质的选任、监督关系为限,不应局限于是否存在书面合同和受有报酬,凡事实上为他人驾车提供劳务者,不问有无合同、报酬,均为受雇人。即使所谓“临时工”、“一时的帮手”等,只要这些人与正规的从业人员一样,客观上接受雇用者之指挥、监督,即应当承认他们与雇用者之间有雇用关系。
文章来源:
库尔勒知名律师律师
律师:
毛新勇
[巴音郭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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