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新勇,库尔勒交通车祸理赔律师,现执业于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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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年人车祸赔偿多少钱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
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1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2、其他财产损失。
二、车祸赔偿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车祸赔偿的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具体要看案件的复杂简易程度,但是车祸涉及诉讼的话,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要在自收到案件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完毕,适用一身普通程序的要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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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撞伤人怎么处理,怎么认定呢机动车撞伤人的事情经常发生,但是对此不一定全都是机动车的,对于以上问题中的认定划分有一定的标准,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相关知识。
一、机动车撞伤人的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第2项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根据该条的规定,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实行的归责原则是严格,即不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只要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交通规则,机动车驾驶人就要承担全部。
这与过去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的过错原则不同,体现了保护弱者的法律精神。在适用严格场合,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是原则,减轻或者免除是例外。如果机动车一方想要实现的免除或者减轻,可以有两种方式:
第一,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是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
第二,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存在过错。在第一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在第二种情况下,要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根据当事人各方行为对造成事故损失原因力的大小来具体确定减轻的幅度。被告应承担举证。
二、机动车撞伤人具体认定标准
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
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同等和次要: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
三、交通无法认定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那么,本案中的小客车是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呢
从立法本意来看,衡量是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应以是否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为标准,而机动车作为一种现代化的交通工具由于本身的质量、体积及动力等影响,即使以较慢的速度行驶也会对周围造成影响,这已在人们日常生活的经验和上面的案例中得到印证。
因此,对高速运输工具的理解应是强调工具本身而不应着眼于是否高速,仍应当适用民法通则中第123条关于无过错的规定,从而按照《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4条第2款规定,适用举证倒置,由被告司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
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特别法,其实际上对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作了更进一步的明确规定,更进一步说明机动车应适用高速运输工具,适用无过错原则,从而适用民诉法和证据规则关于举证倒置的规定。
以上就是给大家介绍的机动车撞伤人怎么处理,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机动车撞伤人的,对于不同的情况认定标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来我们,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协助大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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