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新勇,库尔勒交通车祸理赔律师,现执业于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很大的,如果我们在驾驶的过程中没有集中精力,那么发生意外的概率是非常大的,接下来和去学习一下这一篇文章,交通事故复核认定怎样终止希望对你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复核认定怎样终止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由此可知,通常情况下上级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书面的形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复核,但是在当事人提出请求且上级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也可以将当事人召集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决定。如果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二、事故处理新规复核的四大亮点:
事故处理新规定对当事人申请复核有四个亮点:
1、申请复核范围大了:
交通事故证明、适用简易程序事故认定均纳入复核申请范围。
2、申请复核部门增加了:
为了给当事人申请复核提供更大便利,在原有规定向上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基础上,新增可以直接向原办案单位提出复核申请的规定,让群众少跑腿真正方便老百姓。
3、申请复核透明度高了:
在事故复核环节,新增可以设立复核委员会的规定,广泛吸收行业代表、社会专家学者等人员参与,提高事故认定的公众参与度和公开透明度,促进公正公平办案。
4、进入司法程序仍可申请复核:
取消交通事故进入司法程序不予复核的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要将受理情况和复核结论告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减少司法成本,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三、当事人该如何申请复核
1、什么时候提出复核申请
当事人应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必须是书面的,复核申请书应该写清楚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的证据。
要注意,超过三日,复核是不会受理的;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向哪个部门申请复核
可以向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部门申请。交警队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2日内,将复核申请及事故案卷材料移送上一级交警部门。直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交警支队会通知作出事故认定的交警大队,在通知之日起5日内将事故案卷材料移送支队。旧的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会终止复核,新规下,复核程序正常进行,交警部门将受理当事人复核申请的有关情况告知
通过学习了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知道了,交通事故复核认定怎样终止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如果符合认定被终止,那么一定是满足了相应的条件,比如认定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终止,感谢您的阅读。
交通事故发生后是要由公安机关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的,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那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怎么走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书面委托书。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公安机关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二、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
1、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2、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办法》第22条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15日内提出。《办法》规定与行政复议法相抵触,应以行政复议法为准,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也应为60日。
三、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程序
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4、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5、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6、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7、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8、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交通事故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的相关知识,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复议申请。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